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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訂定「身心障礙者健康檢查」補助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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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訂定「身心障礙者健康檢查」補助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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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政府為增盡本市身心障礙者健康與福祉,爰辦理旨揭計畫,期透過定期健康檢查,早期發現早期治療,以維護生活品質與健康。

補助對象:

*設籍桃園市且年齡為20~39歲領有中、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之民眾

*補助健檢項目為免費檢查,惟掛號費依各合約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而定;

 合約醫療機構共有6家。(補助健檢項目請以衛生局網站公告為準)

*身心障礙朋友須持「[身分證」與「身心障礙證明」至合約醫療機構檢查,才

 符合補助條件喔!!

 希望大家身體健康,平安順心~